2021年度苏州市“智能制造贷”(含园区“先进制造贷”)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一、申报条件
贷款企业主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
3. 获得苏州市“智能制造贷”(含园区“先进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的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凭条上已提交“智造贷项目申报”,且项目状态为“待初审”。
4. 贷款专项用于对现有研发设计、采购、生产、检测、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采用智能装备(或产线)和工业软件,开展系统集成,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的改造升级项目。
5. 符合《苏州市制造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的具体申报要求。
二、奖励标准
1. 根据申报主体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获得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周期,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单笔贴息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2. 外币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贴息计算。
三、申报材料
1. 贷款企业营业执照。
2. 人民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银行流水、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
人民币贷款购汇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银行流水、境外汇款申请书、采购合同或订单或报关单、采购发票、售汇申请书。若为境外预付货款,则提供合同或者订单、预付款承诺函等;
外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银行流水、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或订单或报关单、采购发票。若为境外预付货款,则提供合同或者订单、预付款承诺函等。
3. 其他佐证材料。
注:本次预申报环节中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即可。
四、申报要求
各金融机构对照梳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贷款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12月17日(周五)17:30前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地址: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