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年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2号),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填报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内所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8年、2019年、2020年获得高企证书的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将自动取消高企资格,请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填报。
2、填报流程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法人登录”,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栏目的“办理入口”。具体流程参考附件《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年报)填报流程》。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二、填报注意事项
在填写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里的年度数据时,务必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总收入,销售收入,高品收入,研究开发费用额不应为0;
2、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4%、3%;
4、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报表中“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若非科研机构,此项一般情况为0;
7、填报完毕,提交认定机构,务必选择“苏州工业园区”。
三、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吴洵蕙 67068040
姚 飞 67068017
许 春 67068015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高嘉昌 66681690
邹和成 66681681
QQ群:
SIP高企群1 166397209
SIP高企群2 61033293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