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详情

政企面对面--2016年高企申报政策解读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SME@picture-link

  等待了半年,详细落实的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终于浮出水面,为顺利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工作,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特组织4场政策解读会。7月14日、15日,第一场和第二场申报解读在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举办,目前已经累计一百五十余家企业代表参会。第三场和第四场定于7月21日、22日举办,相关活动通知请关注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网或微信。

SME@picture-link

与企业最为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新管理办法均做出了调整:
  变化一:在自主知识产权上, II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方式中取消原有的““独占许可”。
  变化二:在人员比例方面,取消大专人员比例要求,用科技人员比例代替研发人员比例,新办法中约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员工总数上,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SME@picture-link

  变化三:在研发费用方面,降低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以销售收入5000万和2亿元为分水岭,设置5%、4%、3%三个比例。5000万(含)以下不低于5%,5000万到2亿(含)不低于4%,超过2亿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意在鼓励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在研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变化四:在认定条件方面,新增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申请材料方面,增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SME@picture-link

  新政策通过调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取消大专人员比例要求”等方式,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与会嘉宾非常认真的听申报政策解读,时不时的拿出笔记记录。活动结束后,围住主讲人提问,此次活动圆满落幕。

  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致力于打造集融资路演、技术产业对接、创业培训以及媒介宣传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政企服务面对面”作为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旗下的核心品牌,旨在帮助园区企业熟悉、理解各级各类政府鼓励政策,如科技项目、人才服务、高企认定、地方产业政策等,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为企业提供一些发展规划建议方案等。活动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会、申报辅导说明会、一对一交流企业接待日活动。企业若有相关需求,可联系“政企面对面”工作组,联系电话:0512-67068038,0512-6706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