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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园区获批审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

      近日经与人社部积极争取园区获批审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成为全国首个具有此权限的县区,为高端外国人才来园区交流访问、创新创业提供了绿色通道。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邀请单位为外国人申请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三)《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外专发〔2017〕218号)。


三、申请条件

(一)邀请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 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邀请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2. 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且对江苏省有特殊贡献的。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3. 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认定标准

1.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

2.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

3.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除外);

4.创新创业人才;

5.优秀青年人才;

6.符合园区管委会、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若干举措》中比照认定为A类的高端人才。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邀请单位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fwp.safea.gov.cn/),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提供相关电子材料。

(二)网上受理

受理机构网上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线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三)网上审查

受理机构网上受理后,应当在规定期限进行审查。

(四)网上决定

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线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五、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1楼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2号、3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

0512-66683196、66683197


九、注意事项

(一)邀请单位自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可以登录系统,实时查询办理状态和查询决定结果,决定通过后,可直接在线打印《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二)许可受理或决定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随机抽查等措施核查申请材料真实性。

(三)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R字签证

申请人应当自《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持确认函等材料至我驻外使、领馆及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申请R字签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本人护照(有效期内为6个月以上)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

3.《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

4.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