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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搞研发 政府给补贴

工业园区发布新政小微科企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据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消息,《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发布,根据该《细则》,园区对科技创新项目研发补贴、培育高新技术产品等给予进一步支持。对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细则》的资助范围包括科技创新项目研发补贴,培育和支持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企业建设开放共享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细则》对经确认的新注册科技企业,其间享受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连续三年给予一定金额的研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经鉴定研发费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年;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业,项目立项第二年给予一次性研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经鉴定研发费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单位,项目立项第二年给予一次性研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单位上年度经鉴定研发费的20%,省级研发机构上限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研发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园区支持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临床医学研究、生态环保示范应用等民生科技创新;鼓励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高新技术产品,对于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重新认定当年,对前三年(包括通过复审/重新认定当年)获得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每个产品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首席记者 钱怡
《苏州日报》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