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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小企业 融资做文章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创造生产总值的60%左右,贡献税收占50%左右,提供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尽管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于支持小企业发展做出了诸多努力,现阶段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政策层面缺乏有效安排,执行层面力度不够等问题。结合这些情况,建议政府以国家立法、出台优惠政策等形式给予扶持,创造中小企业融资的良好外部环境;直接加大对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支持,通过建立信用体系、财政贴息、出台专门的办法降低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风险,鼓励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第一,通过进一步强化有效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增强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心。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由于小企业相较于大型企业,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报表失真、抗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导致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必然面临较高业务风险。在此情况下,政府希望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效果,有必要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具体来说:一是政府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引导,对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与银行共同承担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就效益来说,银行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当地形成的税收等综合效益远大于银行贷款3%-4%的利差收益);二是设立一定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对于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上的损失,由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第二,引入社会资本和资源,市场化发展社会征信体系。为了解决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时无法有效获取准确信息的问题,消除商业银行融资顾虑,建议引入社会资源和资本,整合税务、工商、海关、水电、社保等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信息平台支持,达到以市场化运作促进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的效果,同时也可借此促进社会商业诚信建设。第三,推动“应收账款凭证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应收账款质押是《物权法》所认可的质押方式,借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利于中小企业盘活资金,改善流动性,但实践中往往由于作为买方的大企业过于强势,不愿配合而导致商业银行难以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实。为了解决这一实际操作中的难题,建议政府在财务制度安排上实行“应收账款凭证化”,即由国家制定具有标准化和唯一性特征的“应付账款”财务凭证,并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电子化“应付账款”财务凭证管理平台。中小企业申请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时,可以该“应付账款”财务凭证作为其持有应收账款的依据,商业银行通过查询和核对真实有效的,即可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这一方式可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难题。第四,制定针对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税收减免和不良贷款快速核销政策办法。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开展小企业融资业务,建议国家财政部针对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减免创业初期的营业税;减少不良贷款核销审批程序,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将核销期限确定为损失类贷款后不超过180天。国家对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实行税收减免和不良贷款快速核销,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放贷的信心和动力,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从而实现扶持小企业发展的目的。第五,明确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加强针对性指导。建议由银监会牵头,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制订金融机构统一的规模划分标准,具体是建立一到两个维度的、更为简洁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例如以年销售额和单户贷款余额两个维度作为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并搭建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不同类型银行开展分类指导,更有效地促进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