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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七项人才计划申报下月启动 “兑现”政府承诺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姑苏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最近出炉。从下月开始,高技能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8类创新创业人才中,除卫生人才之外,七项人才计划申报将陆续启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对各类人才的认定、选拔、奖励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许多内容是首次提出。

 

已立项领军人才企业3年内年销售超5000万再择优重奖

 

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创办或领办企业,以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均可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对资助对象和条件,细则作了进一步明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即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创新创业经历丰富,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为所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

 

在扶持政策上,除明确给予50—250万元安家补贴,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三年租金,根据项目规模和进度,给予100-4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外,实施细则首次提出,已立项支持的领军人才企业,凡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将再择优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以及最高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其开展新的研发项目。此外,还包括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金额10%的配套投资等。

 

高技能人才分类享薪酬补贴,可推荐认定(高级)技师资格

 

姑苏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作的劳动者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和精湛专业技能,业绩贡献突出、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首次规定,符合条件的在一线技术技能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指导、技术管理、技术操作的技能人员,可申请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资助。

 

姑苏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将兼顾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中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

 

在奖励待遇上,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姑苏高技能人才5年内可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技能突出人才每人每年补贴万元,技能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前者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工种),按管理权限认定技师资格;对原具有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的,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认定高级技师资格。

 

此外,姑苏高技能突出人才可参照《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享受待遇。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明确按学历享相关补贴

 

实施细则规定,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资助范围,包括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姑苏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

 

按规定,专业符合《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落户苏州或在苏州缴纳劳动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以及其他特别优秀的紧缺人才,可获资助。

 

在资助方式和标准上,实施细则首次规定,重点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按学历享受安家补贴、薪酬补贴两类资助。具体为——

 

企业引进并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可申请安家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具有硕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可申请薪酬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10万元薪酬补贴。具有硕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5万元薪酬补贴。已获安家补贴的紧缺人才,不再享受薪酬补贴资助。

 

                                                

                                                          

                                            信息来源:姑苏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