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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等五部门发布《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

日前,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试点内容及组织实施三大部分。

《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要深刻把握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创新体制机制,突破瓶颈障碍,选择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市)创新型试点城市等科技金融资源密集的地区先行先试。

《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实施方案》提出五项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协同支持;实现多方共赢;突出特色优势;发挥试点效应。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提供实践基础,为地方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营造政策空间,以试点带动示范,不断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模式,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试点内容包括:一是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二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要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保险服务;五是要建设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培育中介机构发展;六是要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七是要组织开展多种科技金融专项活动。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提供实践基础,为地方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营造政策空间,以试点带动示范,不断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模式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四大举措: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分工负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试点工作的研究、交流和经验推广。

根据《实施方案》,科技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建立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决定试点的重大事项,统筹规划科技与金融资源,督促检查试点进展,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共同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实践。

 

                                          信息来源:天津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