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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创新政策大力扶持律师业

   本报讯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近日出台《苏州市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三年行动计划》和《苏州市律师行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加大律师业扶持政策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许同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福龙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截至目前,苏州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90家,执业律师2266名。2010年至今,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78492件,担任法律顾问25859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65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07件,义务法律咨询41458人次,捐款捐物105万元。律师作为社会生活的润滑剂、经济建设的促进者、依法行政的加强者,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肩负着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与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显得至关重要。近日,我市提出创新扶持政策,大力扶持律师业发展,用制度化经费保障体系支撑培养高端律师人才。

在昨天的会议上,下发《苏州市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三年行动计划》、《苏州市律师行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据悉,未来3-5年,苏州市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经费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机制,加大律师培训投入,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选用,鼓励律师事务所通过培育提升和引进合作,从人才、规模、服务领域等方面做大做强,培育创建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名律师和品牌律师事务所。

《苏州市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三年行动计划》简称“3212”工程,即:通过竞争性选拔、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营造环境、加强培训,力争在3年内,培养20名左右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的领军型律师;100名左右在全省律师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要影响的骨干型律师;200名左右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律师,建立“3212”工程律师人才信息库。

 

信息来源:中国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