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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支持中小科技企业

昨天举行的全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推进会上,《苏州市关于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亮相,《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根据中小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实施梯度培育计划,通过“雏鹰计划”辅育1000家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实施“瞪羚计划”支持高成长中小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市根据中小科技企业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实施针对性强的梯度培育发展计划。实施“雏鹰计划”,通过天使基金、创业引导资金等措施,重点辅育1000家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实施“瞪羚计划”,市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采用项目资助、技术改造、投融资等其他扶持形式,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对处于扩张期的中小科技企业,要优先解决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的产业化项目的发展用地,同时在资金、电力、能源、人才、用工、运力等要素给予倾斜。每年排出100家高成长中小科技企业,作为重点挂钩服务企业并纳入苏州市创新先锋企业培育对象,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创新先锋企业,享受创新先锋企业扶持政策。我市拟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天使投资资金,参股基金比例不低于30%,投资我市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按投资机构投资我市中小科技企业的投资额,给予其最高10%的风险补贴;对天使投资项目发生的损失,可给予投资机构最高50%的风险补偿,最高补偿金额500万元。对跟进投资收益可给予投资机构最高50%的奖励。同时,今年将设立中小科技企业创新资金,逐年增加,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指导中小科技企业按照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要求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对其承担的科技项目及时全额兑现配套资金。中小科技企业达到国内首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成果,在成功实施产业转化、形成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经济新增长点项目的首年度,经审核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