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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社部门多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大局。2013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体总量庞大、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等挑战,苏州市人社部门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苏州在全省率先开展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试点为契机,提出了“在确保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充分就业的基础上,实现更加稳定的就业、更高质量的就业”的工作目标,直面挑战、自加压力、整合资源、勇于创新,多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苏州市人社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及时跟踪国内外及市内外的最新经济发展态势,准确研判和掌握就业形势,做到谋划在前、心中有数,积极预测和主动应对就业形势变动,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着力培育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增长点,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从根本上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多种渠道挖掘就业岗位。苏州市将组织提供10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连续五年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确保苏州籍高校毕业生的当年就业率到达95%以上。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着力培育主题突出、信息共享、开放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促进就业的主导作用。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夏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春季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交流大会”等一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以及日常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市场(如苏州市人才中心于2009年起就坚持每周四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市场)等,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搭建了寻找工作机会的良好平台。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市已累计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市场122期,共有6943家(次)单位提供需求岗位1万个次。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今年3月份举办的赴北大、清华举办“魅力苏州、创业天堂”苏州推介会暨校园招聘活动、下半年将要举行的“苏州校园引才计划”等,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常态化地征集和提供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高质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持续优化总体政策环境。苏州市人社部门长期制定并落实多项就业优惠政策,如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类社保补贴、创业社保补贴等。2013年又创新推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和苏州市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并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补贴政策、持续关注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执行效果,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高就业稳定性。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创业促进政策,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增加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创新扶持创业途径。打造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扩大创业实训、创业培训覆盖高校毕业生群体;完善大学生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创业苗圃)建设,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大讲堂进高校活动,激励高校毕业生勇于创业;组建大学生创业导师团,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大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水平。尝试将在苏创业大学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与财政以及相关金融部门沟通,争取放宽担保条件、精简办事流程。

深入开展就业帮扶。苏州市人社部门依托四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时提供各类就业援助,组织开展“一对一”精细化就业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培训报名等工作。推进千名大学生技能培训计划,实施高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针对部分就业困难学生,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年内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55个,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完善见习制度,累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650个,全年安排见习人数1200人。

有效优化公共服务。依托金保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自助一体机、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人社”政务微博、12333人社服务咨询热线、苏州数字电视人社栏目、就业E图、12580等多个渠道,发布市区各级就业管理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岗位信息,将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岗位信息延伸到社区、村,扩大岗位信息覆盖面,提高信息知晓率。今年还将探索组织开展实名制登记管理服务。将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就业高质街道为抓手,将本地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到街道(镇)、社区(村)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并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与服务。对回到本市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摸清其就业服务需求,及时提供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