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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四个突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今年以来,苏州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培育模式,坚持“四个突出”,培育创新型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是突出科技项目带动。聚焦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全市重点产业前沿基础技术、工程化关键技术、主要目标产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着力提升企业技术水平。2006年至今,市级科技计划累计支持了3079项研发和应用类项目,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亿元;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对上争取,2012年,全市企业对上争取科技项目1200多项,经费超12亿元。
二是突出科技人才引领。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大力引进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科技领军人才。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47人入选“姑苏领军人才计划”,301人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125人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中,创业人才达80人,与北京并列第一。
三是突出科技金融支撑。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5个具体办法,充分利用银行信贷、保险和担保等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促进资本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201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科贷通”计划,旨在促进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取得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科贷通”已为79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亿元,资金撬动比例超过1:20。
四是突出科技政策落实。协调国税、地税等部门,有力推进企业研发加计扣除等重点科技税收政策落实。全市2013年度落实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约5亿元,有力激发了企业科技投入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