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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引外资试点“负面清单”

  来自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的消息,今年1月20日至3月20日园区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以来,共有89家外资企业选择了备案登记,占同期新设、变更外资登记企业的%,其中占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58%。
  据苏州工商局外资处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管理一直采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即正面清单,分禁止投资、限制投资和鼓励投资的项目和领域三大类别。而负面清单仅限定“不能做什么”,除此之外,则均为允许投资的项目和领域,使投资人一看就明白,什么项目和领域可以涉足。
  目前,国际上共有70多个国家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3年9月,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上海自贸区在国内率先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规定: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度,清单之外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大大提高了外资“落地”速度。今年1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外资负面清单并开展试点。
  园区工商部门的信息显示,园区外资负面清单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分类编制,包括16个行业门类,分为两个列表,分别是禁止外商投资列表和有条件管理列表。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园区规定,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