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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苏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苏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近日出台《苏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用于科技研发和自主科技创新发展的资金,由原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自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合并而成,由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如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经费编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验收审计、预算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专项资金实行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项目经费必须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开支,接受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的监督。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我市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执行《苏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字〔2014〕1号)和《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规〔2012〕69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科技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