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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税收主体呈现发达国家税收结构

  2014年上半年,苏州工业园区国地税税收收入中,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收入达到亿元,较2013年同期增收19亿元,增长%;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主的间接税收入为86亿元,较2013年同期增收亿元,增长%。直接税收入已超越间接税成为苏州工业园区税收主体,呈现类似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结构,进一步显现税收现代化区域特征。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这一现象值得经济、财税理论界关注和研究。
  根据税负能否转嫁,可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间接税主要集中在流转环节,征收简单,而直接税的纳税人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负担人,不能或不便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直接税征收需要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符合现代税制税负公平发展方向,有利于社会财富再分配,被西方发达国家广泛采用。我国税收结构中间接税占比偏大,所得税对应的直接税占比相对偏小,未来税制改革将进一步增加直接税比重,根据国情合理平衡税制结构。

 

编辑 满文强 黄宗寅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