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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法院迎来立案登记制首日

    5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实施,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从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入手,以解决“立案难”为目标,根据《意见》制订并正式实施《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登记立案五项措施》。
    园区法院为了给民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在继续完善以往服务措施的同时,以更好地解决当事人“立案难”为目标,根据《规定》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登记立案五项措施》,在措施中强调再次加强诉权保护,做到有案必立;继续加强诉讼服务,多渠道、多手段打造线上和线下司法服务平台,做到服务无止境;打造服务品牌窗口,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民,加强便民措施,做到创新出品牌;继续加强立案监督,做到民意全倾听。
    根据《意见》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门槛的降低,可能会引来诉讼潮,园区法院的立案大厅却是井然有序。这种和谐的画面得益于多年来园区法院一直秉承的“司法为民”理念,真正把诉讼服务落实到实处。园区法院在《规定》发布之前一直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园区法院一直把加强诉讼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编辑 秦长城
2015年5月5日
校对楚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