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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园区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5月8日,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按法定程序,把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21家问题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在工商部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这四种情形,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受到信用机制的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按规定,今年6月30日前,各市场主体应完成2013年度及2014年度报告。截至今年5月7日,苏州工业园区共有22933户企业、10806户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为89%和59%;共有17035户企业、6777户个体工商户和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了2014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为49%、30%和73%。
    园区工商局表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务必要完成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今后,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迟报、虚报都要面临法律风险,将会受到信用约束。

编辑 沈良
2015年5月11日
校对楚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