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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点文化企业增至131家

    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第二批市重点文化企业名单,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上榜。至此,我市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已达131家。
  为培育文化骨干企业,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市2012年9月公布了首批重点文化企业名单。凡被认定为重点文化企业的,有关部门将在金融支持、宣传推广、产业对接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实行年审考核制度,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以及严重违约、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将被取消重点文化企业称号。
  此次,根据《苏州市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经专家评审、信用审查、公示等程序,我市确定并公布了第二批重点文化企业名单。
  据市文产办介绍,市级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工作促进了我市文化企业的发展,目前全市上市文化企业总数已达11家;103家首批重点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2013年达134亿元,纳税合计亿元,比认定前的2011年分别增长31%和3%,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 施晓平
《苏州日报》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