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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分类名单制度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实施细则》。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启用三级分类,根据被执行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白名单(一般失信行为)、黄名单(较重失信行为)和黑名单(严重失信行为)。
  在实施细则中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划分为三个等级,每个名单对应程度不一的惩戒方式。白名单为一般失信行为: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此时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即为一般失信行为。对一般失信的被执行人,法院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予以训诫,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黄名单即较重失信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生效判决、经传票传唤、电话通知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会被列入黄名单。黑名单即严重失信行为:如被执行人用暴力手段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隐藏、转移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
  针对被列入黄名单和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作出决定书,将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相关主流媒体予以公示,被执行人将在出境、出行、住宿、高消费等领域受到诸多限制。自该制度试行以来,已经有1069个老赖“黄黑”名单录入到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黄”、“黑”名单已经对接列入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黑名单,有效“期分别为3年和7年,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求职、买房、贷款等领域被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记者 赵晨民 通讯员 秦长城
《姑苏晚报》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