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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园区全国首试水

  ■以建设中国开发区升级版、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和国际化开放合作示范区为发展目标
  ■着力构筑开放合作示范平台、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平台、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体制改革示范平台和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原则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域,在改革试验、开放创新中又担重任,再探新路。
  苏州工业园区是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成功缩影,始终肩负着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的重要职责。《批复》要求,苏州工业园区紧紧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积极复制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更好地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制度先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国际先进现代化高科技产业新城区,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排头兵,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经验。
  此次批复同意的《方案》明确,园区将以建设中国开发区升级版、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和国际化开放合作示范区为发展目标,着力构筑开放合作示范平台、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平台、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体制改革示范平台和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五大平台,成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的示范样本。积极探索开放与创新融合、创新与产业融合、产业与城市融合的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全国开发区转型创新和优化发展;完善国际化开放型创新体系,探索外向型经济体制下实现创新驱动的有效路径,更好地引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托中新合作优势,拓展市际合作、省际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辐射推广园区经验,走互利共赢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和践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符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要求,有利于打造开放合作新平台,形成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有利于推动以加工贸易为主体的沿海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国家开发区和开放型经济发达地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有利于构建国际化的开放型创新体系,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区;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打造综合改革先行区。20多年来,苏州工业园区积极探索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市现代化互动并进发展之路,选择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基础较好、条件完备、机制成熟,更易于取得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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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园区发挥改革试验田功能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挥改革试验田功能,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级,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为沿海开放地区和开发区转型升级探路,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中走在最前列。
  《意见》明确,支持园区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创新区域管理体制机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授予园区省辖市社会事务行政管理权限,同时将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实施,鼓励园区借鉴新加坡公共管理机构经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机制改革,探索授权管理模式,创新人员管理机制。

 

首席记者 钱怡
《苏州日报》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