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流程
11月3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1. 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打包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材料一式两份、绿色皮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热 线67068000
张老师67068122
许老师67068015
文体旅游局:
王老师66681783
技术支持:
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