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83号),加快培育一批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示范作用,推动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根据《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苏体规〔2018〕2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工业园区区域内,体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思路清晰,推进措施有力,且公共服务配套基本完备的体育产业功能区域,可由其行政管理机构申报园区类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类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包括:
1.成立体育产业综合协调机构或配备体育产业专门管理服务机构。
2.制定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或体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3.地区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0亿元。
4.集聚区内体育产业企业和相关单位超过10家。
(二)在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业绩较为突出、能够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的企业或机构,可自主申报单位类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类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包括:
1.申报单位连续经营期满3年。
2.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
3.经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申报单位不存在严重或较严重失信行为。
4.营业收入等其他方面条件:
(1)体育用品装备制造类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均超2500万元。
(2)体育用品制造销售类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均超1500万元。
(3)体育场馆运营类申报单位:
①运营管理市级体育中心的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1500万元;
②运营管理县级体育中心的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1000万元。
(4)体育健身休闲类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750万元,或开设连锁健身房5家以上。
(5)体育培训类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500万元,或开设体育培训点5个以上。
(6)体育赛事组织运营类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2000万元,或每年度运营IP赛事2个以上,或每年度运营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30场以上。
(7)体育旅游类申报单位:
①景区类体育旅游运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250万元;
②体育旅游运营平台类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500万元。
(8)其他类申报单位:2019年和2020年,每年度营业收入均超500万元。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中明确的示范基地申报类型和申报条件,确定拟申报示范基地类型,认真填写《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
(二)通过网络平台和提交纸质材料同步进行申报,2022年2月22日前:
1、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1年度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 完成系统填写并上传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提交完成后,会生成二维码。二维码可用于智能柜提交材料以及窗口扫码登记。务必将打印的二维码装订至纸质申请书的最后一页中。
2、不用等系统审核,将《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和相应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建议胶装,一式两份,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疫情期间,为减少不必要接触,需提交纸质材料至企服中心的,可改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门口24小时智能收件柜, 智能柜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评选以《苏州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注重质量,强化标准,规范流程。
(二)已被评选为2013、2015、2017、2019年度苏州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体育产业功能区域和体育产业企业或机构(附件4),不需进行本次申报。
四、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许老师 67068015
陈老师65222011
园区文体旅游局:
王老师66681783
技术支持:4008696086(园区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