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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9-30   申报截止
2022-09-3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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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完善我市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2〕49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要求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根据“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初审后,遴选确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需从已公布的省级绿色工厂名单中选择。

二、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要求

  请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管理,指导企业报送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并对动态管理表(附件7-10)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初审后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现场评估。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出动态调整意见上报省工信厅。

  请于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于2022年10月2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电子版。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和

  《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委托单位绿色制造情况,并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10月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1),并将近年来开展的评价情况进行总结,对在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附件12)报送市工信局(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相关要求由签约企业负责通知,电子版发送至387819052@qq.com)。

四、申报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2、电子材料:(以下两个系统均需申报)

  1.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2. 通过“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https://green.miit.gov.cn)上报。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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