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及省、市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材料
本年度需要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包括2019年通过评价以及2019年、2020年、2021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已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除外)。
评价材料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2021年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二、上报流程
1、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8月24日前
请各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并按附件3要求准备评价材料,于8月24日前在征集平台上传完整材料(包含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企服中心将开展材料线上审核及辅导。(首次上传非签字盖章版即可,待定稿后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签字盖章版)
2、纸质材料递交,9月2日前
待审核通过后系统上传盖章版正式材料,并完成纸质递交。
纸质申报材料(按附件3格式,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一份,园区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和签字盖章的评价数据表一式一份,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或者智能收件柜。
3、系统上报,9月21日前
通过市级复审的企业,请按附件2要求完成省系统填报和提交评价材料和证明材料(省工信厅政务服务一张网旗舰店网址: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我要办理”进入申报页面)
三、注意事项
1、园区系统模板带有评价打分表,请企业根据评价数据自行打分并上传;
2、各企业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张 瑜 67068038
园区科创委:
刘 娟 66681655
邹和成 66681681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