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拨付2021年度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经费的公示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2-02 收据递交截止
2021-12-06 办理截止
2021-12-02 收据递交截止
2021-12-06 办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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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19〕7号)及《苏州工业园区关于金融科技发展实施意见的管理细则》(苏园金管〔2019〕31号)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申请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的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经费。申报单位提交申请,经企服中心初审、立信及金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金融科技专项会议讨论、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审定等程序,决定对2021年度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申报单位拨付经费,现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结束后,相关机构、企业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流程
1. 企业按照收据模板(附件2),对照各机构审定金额(附件1)填写收据信息。
2. 在12月2日前,将收据递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3. 收据上加盖机构或企业的公章或财务章。
4. 请各机构注意:发票须为各品牌机构或企业在园区的法人主体或注册主体开具,收款信息同理。两者须保持一致。
二、办理时间
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三、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金融处:67068006
热 线: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