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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法律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关于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园管〔2020〕5号),经律师事务所申报、初审、专家评审、财务专项审计等必要程序后,决定对附件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66683719、66683779

  联系地址: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4楼

  邮    箱:wuning1@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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