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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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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
2020-08-03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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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各单位:

  为推动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培育壮大我省物流运营主体,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苏物流联〔2006〕2号,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智慧物流企业。重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促进货源与车源信息的高效匹配,提高物流运行效率。

  2.工业物流企业。重点开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满足生产制造企业的物料供应与产品销售等物流需求。

  3.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利用冷链技术,满足农产品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冷冻冷藏、冷链运输、低温加工等冷链物流需求。

  4. 共同配送企业。重点开展自动分拣、统仓共配、快递共配等服务,实施仓配一体化模式。

  (二)申报条件

  在智慧物流、工业物流、冷链物流、共同配送等领域,推荐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流企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但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物流企业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应在4000万元以上;技术服务型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

  1、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材料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在线填报的材料与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保持一致性。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2020年8月3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四、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67068000

  业务咨询:67068037,670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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