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要求,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开始,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各项材料,同时提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4、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胶装好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三、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7月10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四、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热线 67068000
二处 67068019、67068037
自贸局贸易促进处 66680672
咨询qq群:819506696(一家企业只允许一名人员加入,进群请修改昵称企业名称+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