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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企业和产业链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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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申报截止
2019-08-26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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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条培育工作的通知》(苏商建〔2019〕476号),现将我市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条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培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企业和产业链条为抓手,以供应链创新技术和模式复制推广、重点企业和产业链条引领带动为路径,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提升企业、产业、区域协同发展和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助力建设现代经济体系。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重点培育企业的认定对象和实施主体为各类供应链核心企业、终端企业、服务企业。重点产业链条的认定对象为我市有优势、有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位置和影响力的重点产业,实施主体为我市相关部门。

  (二)申报材料

  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点企业,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江苏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单位汇总表(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情况介绍和主要荣誉、供应链上下游互联互通和协同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发展供应链创新现有基础、企业2018年财务报表复印件等。

  以上纸质材料需胶装1式11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8月22日至8月26日

  2.纸质申报材料胶装1式11份盖章(纸质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3.请将纸质材料扫描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fsd@sipac.gov.cn 

  请各企业于8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并发送电子版至fsd@sipac.gov.cn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35、6706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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