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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3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申报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8年项目计划工作有以下改进:
一是调整项目类别设置。突出国家级项目特性,设置战略产业、企业创新、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四大类人才引进项目;保留首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及示范推广项目;取消“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不再单列“外国专家组织项目”。
二是加大重点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两型社会等国家战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外国专家局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人才引进项目。
三是规范计划批复方式。规范预算管理,批复的项目与资助金额一一对应,不再打捆下达资金;增强计划刚性,不再安排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中期调整。
二、项目类型
(一)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需求,支持引进工程技术创新人才和科技产业创新人才。大力引进适合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领军人才、顶尖人才。2018年将对此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国际金融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三)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支持引进基础科研、经营管理与实用技术人才,引入国外优良品种、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林牧渔业发展。
(四)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
围绕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引进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优秀人才,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生态环保等行业健康发展。
(五)首席外国专家项目
首席外国专家应是本领域、本行业顶尖人才,是我国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申报平台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科研实力,以及处于先进水平、协助首席外国专家的专业团队。
(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级专家;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七)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重点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国家级引智基地)人才引进和成果推广。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外国专家、国外新品种引进、扩繁、试验转化、技术培训、国内种(苗)调配等。
(八)省级项目
主要支持围绕我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开展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不具备申报国家计划条件的外国专家项目。
以上八类项目,申报主体为省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其中(一)至(七)是七类国家项目。
三、申报软件
(一)所有类别项目统一使用“管理平台”(网址/login.php)在线申报。“管理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12日,逾期自动关闭。请项目单位尽早完成网上填报,各市外国专家局在12月12日前完成所有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
(二)引进专家项目所有类别使用同样申请表,需要在申报开始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别。
(三) 2018年国家项目申报表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重新设置了行业分类、职称分类(附件4),请根据申报项目行业进行选择。
四、填报2019年-2021年三年项目库和经费预算
项目单位在线填写2018年项目申请表时,需同时填报2019年- 2021年引进专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纸质计划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汇总表(由“管理平台”自动生成)、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等(申请专家工薪的,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各一式一份。项目申请表及附件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完全一致。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六、联系人
苏州市人社局 易海峰 65229621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