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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6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工业园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科[2013]30号)相关规定,按照兑现经费下拨流程,已经申报并获得批准的“2016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含正确的开户名称和开户账号的收款收据(截止日2016年7月15日)。部分企事业单位截至2016年7月19日尚未提交收据,现公告通知送达。为不影响本次经费的正常拨付,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仍不提交收款收据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助。
  特此公告。
清单如下:
  1. 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 刘志庆
  4. 黄哲军
  5. 苏州顾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6. 苏州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7. 苏州赛琅泰克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
  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苏州金川河电子有限公司
  10. 苏州驰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 苏州博恩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 苏州泛普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3. 张华
  14. 刘琪
  15. 虞冀
  16. 明基材料有限公司
  17. 张文强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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