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收藏】中小微企业符合什么标准可以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发布时间:2020-02-20阅读次数:459次

哪些企业减免社保

减免社保单位缴费政策内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上述政策可以确定,对于湖北省外企业:

【重磅补贴】国家2-6月给减免社保,苏州工业园区更硬核,直接给企业发用工、交通、住宿和子女看护补贴


划分标准

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划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明确了各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一、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二、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

  三、关于划分标准的几个说明

  1、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2、本规定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其中:

  ①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② 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③ 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5、各企业可对照企业情况确定企业类型。


苏州企业

苏州企业社保部分能够减负多少?

  一、苏州市社保缴费比例

  苏州工业园区的社保缴费比例具体区分甲类和乙类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缴费实际情况,确定减免征收部分的缴费比例。

  二、单位的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规定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012修正)》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前款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2、2019-2020年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2019年起苏州市社会保险以上年度江苏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江苏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336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上年度江苏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6842元。

 3、2019-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本身含住房个人账户,乙类住房公积金另行缴纳。2019年7月1日起,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调整;其中,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3700元、3125元;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842元、3125元。

  三、2月至6月单位每月少缴社保费的计算方式

  少缴社保费=单位缴费基数x(16%+0.5%+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2%】

来源微信公众号:兴华财税

提供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