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年终奖计税有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1-12-20阅读次数:767次

  一、年终奖计税将迎来新变化,明年起并入综合所得

  2018年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多项个税优惠政策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式单独计税即可。同时,也可以选择按照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式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计税方式。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方式不再执行。”苏州吴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杨忠解释,由于多数企事业单位年终奖可能要2022年1月以后发放,也就是说,多数工薪族的今年年终奖,可能都不能再享受单独计税,而要合并到年度综合所得计税。


  二、普通收入群体不用担心,高收入群体税负将增加

  明年起实施的年终奖计税新变化,是否意味着大家的年终奖都要多缴税了呢?

  “一般情况下,年终奖计税方式并入综合所得,可能使综合所得增加,而适用更高一级次的税率,从而缴纳的个税增多。”杨忠介绍,“新变化主要影响中高收入者,明年起这类人群年终奖的税负会增加。”但是,杨忠说,普通收入群体则不必过于担心,即使缴纳个税,绝大多数也适用于3%税率,与年终奖单独计税最低个税税率3%档次相同。

  举个例子

  1、A的年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如果他的年终奖为1.5万元,那么他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5万元,无论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都适用3%税率,计税方式变化对A并没影响。

  2、B的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假设他的年终奖为10万元,如果合并计税(也就是今年以后的计税方式),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23080元。

  同样的情况,假设单独计税(今年仍可选择的计税方式),10万元年终奖适用1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790元,另外10万元部分适合10%税率,个税为7480元,总共个税是17270元。

  在这个案例中,同样的情况下,B明年就要比今年多缴5810元个税。


  综合来讲:

  当综合所得为负数时,全年一次性奖金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缴税额最少;

  当综合所得大于等于零,且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之和小于等于36000元时,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没有区别,无论二者怎么组合,总的应纳税额都不变;

  当综合所得大于等于零,且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之和大于36000元时,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差别较大。


  三、今年底前发年终奖能否单独计税?关键看要看年内有没享受过

  考虑到年终奖的计税新变化,不少公司的财务人员纷纷咨询:“年终奖提前到今年12月底前发放,是否可以享受单独计税?”对此,杨忠表示,“主要看今年是否享受过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年初企业发放了员工2020年度的年终奖,员工已享受了一次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即便今年底提前发放2021年年终奖,也不能再享受如果企业2020年的年终奖在2020年12月发放,那么今年12月发放2021年的年终奖,则可以享受单独计税。”杨忠解释。


  来源:姑苏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