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再减62项

发布时间:2015-07-28阅读次数:639次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外贸会计、全国外贸业务员、全国外贸物流员等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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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23/content_100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