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盟来支招--高企财税风险评估解决方案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2016-09-28阅读次数:559次

  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依托联盟内强大的专业力量,特推出实用小贴士,以案例形式分享给大家。

一、高新风险类问题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税务风险?有何应对策略?
  答:高企最大的税务风险来源于“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同时补缴滞纳金。具体认定条件详见问题2的解答。
 应对策略应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从两方面入手:
  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而言,企业需收集整理证据证明自身的“研发活动”的定义符合政策规定,避免被有关部门从定性上否定,或者大规模否定“研发活动”。
  根据各认定指标条件,在企业现有的经营条件下,考虑改变企业组织架构或形式、交易类型及模式,通过企业重组等方式,实现有针对性调整后满足认定条件。(例如剥离贸易收入使得高品收入达标)

2.高企税收优惠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答:需获取高新认定通过的资质证书,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八条任意一条不具备,即无法通过高新认定。
      此外,需通过专家评定以下四项指标的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指标         分值
  知识产权        ≤30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企业成长性       ≤20


3.享受高企税收优惠后,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哪些情况?
  答:整体框架而言,研发体制的完善与财务核算的协同。具体表现如下:
  (1)企业是否整合内部人财物等研发资源,使得研发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及结项阶段都有统筹安排;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是否有足够的证据链,从形式上支撑研发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是否及时挖掘项目技术创新点,申请专利巩固研发成果,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
  (2)财务核算是否完整体现了研发项目的特点及完整的过程。核算科目的设置是否反映了研发项目的类型,例如自主研发与委外研发的形式不一样,导致研发费用的主要发生科目是不一样的,又例如产品工艺类研发项目与装备设施类研发项目相比,相同科目的费用结构是不一样的;研发费用的核算需与研发项目的进展周期相匹配,对于同一研发项目而言,调研立项、小试、中试放大等阶段的费用结构是不同的。

4.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如何有效规避企业风险?
  答: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税务筹划集中体现在“拿资质,享优惠”。无论从研发活动还是其财务核算,最终都会指向所发生研发费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形式而言,必须保证研发活动与正常生产活动的区分。因此,能否从材料申购领用到产成品的最终入库等方面的区分,是区别企业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的重点,也是支撑研发费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加计扣除与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口径上差异的合理解释是另行关注的要点。

二、研发费用问题:
1.研发费用按项目归集,如果还没有立项的如何处理归集分摊。项目辅助人员,如人事财务费用是否可进研发费用成本。项目前期准备怎样处理。
  答:可以用辅助账的形式归集账面未分别归集的研发费用;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人事财务人员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定义有所偏离,一般不计入研发费用。

2.财务费用是否可进研发费用成本。项目前期准备怎么处理?
  答:财务费用不能进研发费用。项目前期的立项阶段发生的费用按高新科目设置的属性分别归集

3.受托开发及定制单位如何合理归集研发费用(材料费用)?
  答:一般情形下,研发费用的归集主体为委托单位,受托单位不能重复归集此项研发费用;特殊情况下,受托单位为了完成委托单位的需求,另行进行的间接研发活动。其研发成果归受托单位,且委托单位不另行支付对价时,受托单位另行间接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归集。

4.如何归集研发费用,使得研发加计扣除最大化?
  答:(1)根据研发项目的类型特点及研发周期进行设计,尽量将研发费用涉及的费用类别做足(譬如合作研发项目中对方提供的研发服务,通过合理整合,走新产品中的"设计费用",而不是“委外研发费用”)
  (2)在具体研发项目而言,如何最大程度的有效的确定“公用”设备的标准,使得研发费用的计算口径由于整体“研发费用”的最大化。
  (3)注意“直接投入”中直接材料的占比,特别是研发产成品销售后对应的“直接材料投入”将会在加计扣除中反冲研发费用。

5.如何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
  答:(1)根据企业的实际销售规模框算出研发费用辅助账的总体金额。
  (2)结合研发费用的总体金额测算需研发项目的立项数量。
  (3)结合企业研发项目类型特点,具体框算各研发项目的具体预算及科目结构类型。
  (4)结合各研发项目的规划周期,具体框算周期内研发项目各科目的具体发生金额。


  本文案例由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会员机构: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友情提供,论点不代表发布平台立场,仅供参考。若有疑问,请洽中鸿吴翔13813968579、王朝兵15951955056。

【科技服务超市 & 服务联盟】
  针对企业财税、法律、人力资源等外包需求,为帮助企业快速找到诚信规范、价格适宜的服务机构,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搭建的线上纯公益的供需对接交流平台。超市供应商均为服务联盟会员机构(现已超过200家),联盟筛选各类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并通过超市,实现供需对接、评价评优、咨询投诉、服务机构/顾问管理等功能。
【政策补贴】
  2016年园区服务外包补贴政策已开始实施,园区科技型小微企业采购社会化服务(财税、法律、人力资源、供应链),可获得25%的补贴。详情请点击http://sme.sipac.gov.cn/ssm/DynNews/NewsDetail.aspx?ContentID=ef6d64bc-e9ea-44a5-bbb0-ae79c2196d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