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领域机构及顾问准入/退出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16阅读次数:749次

一、 机构管理
(一) 基本入会要求

  1. 依法注册的机构、成立时间1年以上;
  2.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前一年度服务中小型企业不少于10家;
  3. 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招商载体孵化器、园区客户等盖章推荐的机构,上述条件第2条可适当放宽。
(二) 行业要求:
  1.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1) 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并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2) 专职专利代理人不少于3人,并且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3) 在国知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经营记录;
  2. 知识产权评估机构:
   1) 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2) 专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5人,持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3) 在中国或地方资产评估协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经营记录;
  3. 信息服务机构:
   1) 查新机构
    ① 科技查新机构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查新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与拥有资质的查新机构为合作单位,有能力开展查新业务并且协助出具查新报告;
    ② 不少于3人取得国家科技查新资格的专职人员;
    ③ 不少于2人具有情报学相关学科背景的专职人员;
    ④ 具有查新专业范围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数据库,具备国际联机检索系统;
   2) 其他信息服务机构:拥有独立开发的数据库系统,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管理系统建设,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等。

(三) 入会流程
  1. 入会申请:机构主动申请,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入会申请表》(电子版)反馈至联盟秘书处;
  2. 材料初审:联盟秘书处审核机构材料;
  3. 机构面谈:联盟秘书处邀约面谈符合入会要求的机构,了解并记录机构实际情况, 待机构确认入会意向后,机构将《申请表》(纸质盖章版)反馈给联盟秘书处;
  4. 名单公示:联盟秘书处将申请入会机构名单在科技服务超市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机构成为待入会会员,机构可在科技服务超市平台注册机构账户;
  5. 正式入会:待入会会员在下一次联盟会员大会上投票表决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四) 退会标准
  1. 机构因其自身原因,申请退出联盟;
  2. 成为待入会会员后,一个月之内不在科技服务超市上注册的,注册后一个月之内不维护完整的机构及顾问信息的,半年之内未登录的;
  3. 知识产权代理及评估机构因为各类违法、违规及违背职业道德的执业行为被国知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及相关政府部门记录或曝光的;情报服务机构违反《科技查新技术规范》、《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的;
  4.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联盟年度会员大会的。
(五) 退会流程
  1. 自愿退会申请:符合上述任一条,机构可自行提出退会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
  2. 退会操作:符合退会标准第2~4条,且机构未填写《退会申请表》的,由联盟秘书处发送确认邮件至机构,邮件发送后5个工作日未反馈,则视同同意退会;
  3. 名单公示:退会机构名单在超市公示5个工作日;
  4. 正式退会:机构无异议,则确认退会,科技服务超市机构账号停用。

二、 顾问管理
(一) 备案要求
  1. 必须是会员/待入会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
  2. 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外审员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科技查新资格证》、《查新审核师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并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等知识产权从业资格;
  3. 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声誉。
(二) 备案流程
  1. 联盟秘书处在机构入会申请同时,审核《申请表》上的顾问信息,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机构成为待入会会员后,机构自行在线维护顾问信息,顾问即成为备案顾问;
  2. 会员/待入会机构新增服务顾问,由所属机构参照备案要求,在科技服务超市中填写顾问信息,联盟秘书处后台审核通过后,成为联盟备案顾问。
(三) 退出标准
  1. 顾问因其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科技服务超市;
  2. 专利代理人及评估人员因为各类违法、违规及违背职业道德的执业行为被国知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及相关政府部门记录或曝光的;科技查新人员违反《科技查新技术规范》、《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的。
(四) 退出流程
  1. 退出申请:符合上述任一条,顾问自行提出退出申请,以个人名义发邮件至联盟秘书处及所属机构;
  2. 退出操作:符合退出标准第2条,且顾问未发送邮件至联盟,则联盟秘书处发送确认邮件至所属机构及顾问本人,邮件发送后5个工作日未反馈,则视同同意退出科技服务超市;
  3. 正式退出:顾问无异议,则确认退出,联盟秘书处删除科技服务超市中该顾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