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印发

发布时间:2016-01-28阅读次数:696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近日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保障审计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重要作用。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审计档案,适用本办法;内容主要包括六大方面、32条:总体要求,归档、保管和利用,权属与处置,鉴定与销毁,信息化管理,监督管理。该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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