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盟来支招--如何为超过65岁的外籍人员申办就业证?

发布时间:2017-01-04阅读次数:9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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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咨询]
  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总经理是总部派过来的一名外籍员工。公司刚成立的时候,该总经理还能以与苏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申办就业证,后来到了60岁就无法通过此种方式申办就业证。当时咨询了贵律师事务所,贵所律师帮忙以“派遣函”的方式再次申办到了就业证。但今年该老外已年满65岁,在我按照之前律师提议的方式再去为该老外办理就业证续签的时候,却被劳动部门拒绝了,他们告知65岁以上就不给办就业证了。基于该老外的特殊岗位和公司集团的特殊考虑,我们必须给他继续申办就业证,不知律师是否有好办法
[观韬读法]
  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依法必须获得中国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件,否则将被视为在中国违法就业。同时公安部门也会根据就业许可的实际情况,给予外籍人士相应的居留许可。在目前的实务中,外籍人士办理就业证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外籍人士与中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种方式是外籍人士拿外国公司出具的派遣函向劳动部门申办就业证。当然,前提是中国公司要接纳该老外。由于中国劳动法规定男性60岁退休,因此,超过60岁的外籍人士一般无法再以“劳动合同”方式获得就业证,只能通过总部派遣的方式获取就业证。但实务中,此种操作方式一般都限定在65岁以下,超过65岁一般都无法获取就业证。

[观韬支招]
  实务操作中,人事一听律师的以上分析,就直接取消了为老外继续申报就业证的念头,很多人事甚至直接将60岁以上的老外“劝离中国”。殊不知,在实务中为65岁以上外籍人士办理就业证仍然存在可能性。据律师与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沟通,我们发现,如果外籍人士是某家外资企业的投资者,则直接可以以投资者的名义向中国劳动部门申办就业证,同时该种操作方式并不受外籍人士年龄的限制。当然,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不会主动告知人事该种操作方式,同时以外籍人士名义投资设立一家公司亦非易事,但如前述人事所咨询的:如果公司、集团对于某老外继续在中国工作有需求,该种操作方式并非不可取,特殊情况下,人事可以考虑该种操作方式,我们亦能提供具体细节协助,包括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观韬论点]
  穷尽各种可能性是人事工作的一个要求,在未穷尽的情况下,并不能简单的对某件事情下一个否定性的结论。当然,实务中,各地劳动部门对于外籍人士具体投资企业的规模、类型可能会有政策上的不同,操作中需要结合劳动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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