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1445条

  • 您好,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外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2024-03-22

    回答:

    您好,(一)根据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企业可对照文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需按照上述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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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进入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4年如何享受政策?2024-03-22

    回答:

    您好,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接续享受政策优惠,对于已经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在2024年享受政策时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2023年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未通过的,或2023年未再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2024年需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审核通过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后再享受政策。

    (二)除第一种情形外的其他企业,政策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形成前,2024年名单制定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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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是什么?2024-03-22

    回答:

    您好,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查询。

    (二)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三)申请进入2023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应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对申请进入2024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有关销售额时限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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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们收到财政资金兑现的通知邮件,要求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请问必须用数币钱包吗?2024-03-22

    回答:

    您好,是的,目前园区财政资金兑现基本都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拨付,请尽快联系银行开通数币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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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们收到兑现支持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的邮件,但是我们并未申请过该项目,请问这是什么情况?2024-03-22

    回答:

    您好,是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二)条支持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项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兑付的,免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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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4年科研房租补贴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注意的吗?2024-03-22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1.兑现时间:本次受理兑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房租补贴;

    2.付款凭证:须同时提交盖章的发票和银行流水回单,发票和银行流水回单须备注租赁地点(具体到房间号)及租赁对应时间区间;

    3.实缴和验资: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要求的,须上传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

    4.知识产权:多个知识产权授权或申请证明应按顺序附有列表清单,请注意授权及申请时间是否符合条件;

    5.销售收入和税收:须上传相关审计报告,应提供申请资金的主体公司年度或专项审计报告;税收须提供税收完税证明(所属期);

    6.社保人员:须上传社保公积金中心盖章的反映最新社保人数的证明材料,企业园区社保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两人 ;

    7.装修:须上传企业实景照片和装修验收报告,提供相关合同;

    8.研发投入: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9.其他:请务必保证发票、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文件排版有序,必要时可借助序号标注、红框圈注等方式进行修饰。

           贴心小提示:

    *满足申报要求的企业,登录系统如未发现申报入口,请及时联系招商载体进行房补兑现计划完善;

    *本批次房租补贴采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发放,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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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24年度第一批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辅导预约端口在哪?2024-03-22

    回答:

    您好,辅导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名额有限,请尽早预约)

    预约方法:电脑端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服务枢纽平台(访问地址:http://sme.sipac.gov.cn),点击首页右侧【服务预约】-【培训辅导】,进入服务预约平台,选择预约事由“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第一批)辅导”,点击【预约】,选择预约日期,填写预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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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是?2024-03-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

    1. 新建项目执行限额申报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新建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2. 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ii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 2024年拟立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ps://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4. 园区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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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的基本要求是?2024-03-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项目。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层面绿色工厂需已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国家层面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申报省级层面绿色工厂原则上需已认定为市级层面的绿色工厂。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 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家和省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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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半导体产业集群“智改数转网联”典型应用案例征集的类别和对象是?2024-03-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征集半导体产业集群 “智改数转网联” 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一、征集类别

      按照智能车间类、智能工厂类、工业互联网平台类、服务商类4个类别进行征集。

    二、征集对象

      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企业及 “智改数转网服务商(参考清单见附件2,但不限于此清单),通过实施智联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相关成效代表性和示范性较强,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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