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与“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常见问题57条

  • 您好,请问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培育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用要求吗?2017-10-25

    回答:
    您好,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一、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展开更多

  • 您好,请问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培育有效期是几年?2017-10-19

    回答:
    您好,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四、其他重要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有效期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展开更多

  • 您好,请问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自查内容是那些?2017-07-27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
    二、自查内容 
    企业对照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信息(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
      3、提交的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人员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5、企业自认定或复审通过以来,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情况。

    展开更多

  • 您好,请问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自查对象是那些?2017-07-27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
    一、自查对象
      自查对象为苏州工业园区内所有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4年至201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4年至2015年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展开更多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与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的科技和研发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请问全时工作人员有183天的要求吗? 2、那如果有一个人员是2012年9月份进入公司的,至2012年12月份根本就满足不了183天的要求,那么这个人员产生的人员人工费,是否可以归进2011年所产生的研发费用里? 3、以上这部分的也可以做加计扣除吧?2013-06-06

    回答:
    您好,1、科技人员必须满足183天,研发人员全时工作人员可不满足18天,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必须满足183天。 2、第二种情况的研发人员人工投入是可以归集进去的。 3、加计扣除并没有要求183天,而且两者研发费用归集的口径也是不一样的,该部分费用可进一步与税务部门沟通。

    展开更多

  •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否属于按国家标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属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该如何选择?2013-05-30

    回答:
    您好,如果您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那这两者请您都选择是。

    展开更多

  • 请问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现在还来得及么?第二批具体什么时间截止?如果已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企业,是否可以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呢? 2013-03-27

    回答:
    您好,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1095  二、申报时间   企业向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最终正式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次4月15日、第二批次 6月15日,请企业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已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务必第一批申报。 两者可以同时申请,但是税收不能重复享受。

    展开更多

上一页 首页 <<  6Go
请提交您的问题描述及联系信息
描述您的问题:
企业名称:
联系信息(邮箱与电话至少填写一个)
姓名: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