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2687条

  • 您好,请问园区版权登记的途径有哪些?2024-03-29

    回答:

    您好,途径如下:

    ● 苏州工业园区版权工作一站(自贸区苏州片区)

    地址: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三期8层 电话:0512-67061098

    ● 苏州工业园区版权工作二站(苏州创元集团)

    地址:姑苏区南门路94号苏州第一丝厂办公楼2楼206 电话:0512-67505362

    ● 江苏省作品著作权登记系统 网址:

    https://jscopyright.cn/jsuser/user/login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 网址:

    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registration.html#/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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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版权登记有何用处?2024-03-29

    回答:

    您好,有利于维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造成的纠纷,并为解决版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并促进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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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版权登记的类型有哪些?2024-03-29

    回答:

    您好,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 文字作品;

    ● 口述作品;

    ●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美术、建筑作品;

    ● 摄影作品;

    ● 视听作品;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计算机软件;

    ● 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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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何时可以申报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2024-03-22

    回答:

    您好,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 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拟从2024年4月起,逢双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分五批进行。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4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下载模板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并填写上传,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合并成同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后,再次上传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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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外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2024-03-22

    回答:

    您好,(一)根据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企业可对照文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需按照上述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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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进入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4年如何享受政策?2024-03-22

    回答:

    您好,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接续享受政策优惠,对于已经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在2024年享受政策时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2023年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未通过的,或2023年未再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2024年需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审核通过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后再享受政策。

    (二)除第一种情形外的其他企业,政策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形成前,2024年名单制定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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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是什么?2024-03-22

    回答:

    您好,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查询。

    (二)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三)申请进入2023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应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对申请进入2024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有关销售额时限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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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们收到财政资金兑现的通知邮件,要求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请问必须用数币钱包吗?2024-03-22

    回答:

    您好,是的,目前园区财政资金兑现基本都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拨付,请尽快联系银行开通数币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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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们收到兑现支持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的邮件,但是我们并未申请过该项目,请问这是什么情况?2024-03-22

    回答:

    您好,是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二)条支持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项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兑付的,免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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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4年科研房租补贴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注意的吗?2024-03-22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1.兑现时间:本次受理兑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房租补贴;

    2.付款凭证:须同时提交盖章的发票和银行流水回单,发票和银行流水回单须备注租赁地点(具体到房间号)及租赁对应时间区间;

    3.实缴和验资: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要求的,须上传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

    4.知识产权:多个知识产权授权或申请证明应按顺序附有列表清单,请注意授权及申请时间是否符合条件;

    5.销售收入和税收:须上传相关审计报告,应提供申请资金的主体公司年度或专项审计报告;税收须提供税收完税证明(所属期);

    6.社保人员:须上传社保公积金中心盖章的反映最新社保人数的证明材料,企业园区社保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两人 ;

    7.装修:须上传企业实景照片和装修验收报告,提供相关合同;

    8.研发投入: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9.其他:请务必保证发票、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文件排版有序,必要时可借助序号标注、红框圈注等方式进行修饰。

           贴心小提示:

    *满足申报要求的企业,登录系统如未发现申报入口,请及时联系招商载体进行房补兑现计划完善;

    *本批次房租补贴采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发放,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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