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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重点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

苏园管[2020]82号
级别:园区本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园区本级,职称评定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苏相合作区:

        为促进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有效衔接,按照《苏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办法(试行)》(苏府办〔2017〕335 号)要求,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发布《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重点产业(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国际职

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0 版)》(见附件)。持有目录中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认定相应职称。

        《生物医药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按照苏人保专〔2020〕3 号文件执行。

        附件:

        1. 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0 版)

        2.人工智能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0 版)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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