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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
有效投入奖补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园区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在园区纳税、纳统的制造业企业。
2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改扩建项目的,应为经发委认定的“尖峰企业”。
4申报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
  (二)取得有效的立项文件,核准或备案时间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三)在奖补年度内,改扩建项目单个项目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列入固定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含税),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列入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含税)。
  (四)项目实施地及购置设备均在园区。
  (五)智能制造追加奖补支持的投入设备应已联网,并具备数据采集、传输等智能化应用能力。
扶持政策
有效投入奖补
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经认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和投资额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2、循环经济项目。对经认定的循环经济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