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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
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企业总部注册在园区,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符合园区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
2 | 最后一轮投后估值10亿美元或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成立日期在2011年7月1日(含)以后。 |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企业总部注册在园区,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符合园区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
2 | 最新一轮投后估值3-10亿美元或18-60亿元人民币,企业成立日期在2013年7月1日(含)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