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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
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面上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面上项目对在苏高等院校等单位以及县级市实行限额申报(附件2)。
2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同等条件下,面上项目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牵头实施。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无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4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5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苏州,包含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2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0字左右,并包含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6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7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研究。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以附件形式提交。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给予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