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政策产品 > 瞪羚企业
苏州市瞪羚计划入库企业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发明专利1项以上
2能够按时填报企业相关统计数据
3在苏州大市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5亿元
4建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比高,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
5企业综合竞争力强,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在细分行业领域具有显著优势
6拥有较强实力的研发人才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超过15%
7企业成长性较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扶持政策
申报支持
优先推荐瞪羚计划企业申报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
项目支持
优先推荐瞪羚计划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
融资支持
对瞪羚计划企业获得科贷通风险补偿、科技贷款贴息加大支持力度
认定支持
优先培育瞪羚计划企业发展成长为独角兽企业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市级独角兽答辩汇报PPT2022-11-30至2022-12-09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