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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经各设区市公告并报省工信厅备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3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4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5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6相关概念需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其中,评价指标第三项“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设定为:1.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4分)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2分)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2.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C.分布在江苏省“531”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提升产业链3分、优势产业链2分、重点产业链1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扶持政策
扶持内容
以相关政策和申报通知为准。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2023-08-07至2023-09-08办理
2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2024-03-15至2024-04-12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