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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遴选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
2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
3 | 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
4 | 具有较强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申报行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资源整合力,已经形成3个及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场景案例。 |
5 | 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其中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不少于6项(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与智能制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且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
6 | 符合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发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规定条件的,优先遴选推荐。 |
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
以相关政策和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