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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且保险标的位于省内的企业(单位)。承保公司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且营业场所位于省内,保险合同条款文本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正式文本。投保日期以环责险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
扶持政策
保险保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单位)按不超过年度实缴保费的4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