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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
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省内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上市流程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如有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 |
扶持政策
发行上市奖励
根据绿色产业企业所处的不同上市阶段分别予以奖励:
1.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3.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1.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3.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